哈尔滨市编委办开展法人登记工作监督检查提升监管与服务效能

发布日期: 2015-10-12          

  自中央编办将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后,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的审查时间由集中时间改为全年审查。为贯彻上述要求,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改进工作方法,进一步提高监管服务水平,9月21日至25日,哈尔滨市编委办采取各区、县(市)编委办自查和市编委办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哈尔滨市各区、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在各区县自查的基础上,赴松北区、呼兰区、阿城区、通河县等区县进行了实地抽查,并召开了8个区、县参加的2个片区会。 

  通过实地检查走访,掌握了各区、县登记管理的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及取消法人年度检验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行了详细讲解,帮助各区、县(市)登记管理机关明确了下步工作的任务和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