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松原市编办以“三项制度”强化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 2015-07-10          

  为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监管措施,吉林省松原市编办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工作运行机制,以“三项制度”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监督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了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方式,及时解决机构编制检查监督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发生的新情况。联系会议由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牵头,机构编制部门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参加。 

  二是建立了“监督员”制度。采取聘请“监督员”方式,进一步延伸监督工作触角,通过及时派发工作简报、邀请特邀监督员参加专门会议、上门走访等形式,让特邀监督员对编制工作进行实时、全方位了解,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扩大检查监督工作的范围和途径。 

  三是起草了“三责联审”制度的意见。协调组织、审计等部门把执行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内容之一,与经济责任、干部任用情况一同审计。通过“三责联审”,将审批、监管、服务有机结合,逐步实施对部门职能履行的常态化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