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08          

各区、县(市)编委,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厅字〔2007〕2号)及《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纪发〔2009〕15号)和《关于贯彻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哈人社发〔2011〕17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针对一些地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存在实有人员总额超编制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编制使用管理,管住、管好事业编制总量,防止超出编制限额招聘工作人员,现就核准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准使用编制的范围 
  全市拟以考试、选调等方法招聘、选拔任用工作人员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民主党派所属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二、核准使用事业编制的标准  
 (一)用编单位有空编;招聘人员数量符合用编单位职责需要;原则上一次不能招满,确保编制有一定的预留。      (二)用编单位用编的结构不超比例;招聘人员条件符合用编单位岗位需要。  
 (三)用编单位用编的经费形式(财政全额补助、财政部分补助、非财政补助)不混、不超数额。 
 (四)用编单位所在部门及区、县(市)存在实有人员总额超编制的,每年能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自然减员和内部调剂空出的编制用于消化超编人员;超编人员多的,这一比例不低于50%。 
 (五)用编乡镇所在区、县(市)乡镇财政全额和部分补助事业编制总数不超;用编乡镇财政全额和部分补助事业编制有空编;用编单位用编的结构不超比例。核准乡镇使用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标准与上述(一)(二)(三)项标准相同。 
   三、核准使用编制的职责和申报程序 
  (一)市编委办负责核准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工作。申报程序:在向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报送招聘计划及招聘方案两周前,由用编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由其主管部门负责汇总、审核所属事业单位的申请,提出审核意见后连同《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单》和相关表格及电子文本报送市编委办;市编委办依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管理平台》事业编制数据信息及实有人员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评估、核准并下发《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同时分别抄送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组织、人社部门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依据。 
  (二)各区、县(市)编委办负责核准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工作。申报程序可参照市直的办法执行。使用乡镇财政补助事业编制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核准情况实行备案制,即每次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结束十日之内,由各区、县(市)编委办及时将使用编制结果及《区、县(市)乡镇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备案表》、《区、县(市)乡镇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备案明细表》报市编委办。 
   四、有关要求及事项 
  (一)核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是加强和规范编制使用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控制事业编制总量、优化结构和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从源头上杜绝超编进人的一项重要管理制度,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二)用编部门和单位都应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的编制内按经费形式、结构和岗位要求提出招聘计划。用编部门和单位不按照规定时间提出招聘工作人员编制使用申请的,当年不予增补;已核准编制使用但未进行考试招聘的,编制不能挪至次年使用。用编部门和单位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而自行报送考试招聘计划的,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未经核准使用编制而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机构编制部门将不予办理落编。对超出编制限额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的,将依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查处。 
  (三)各区、县(市)编委办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本地区核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工作和备案工作。核准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的执行情况,将作为年度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四)核准市直所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使用编制具体工作与乡镇财政补助事业编制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工作,由市编委办监督检查处负责。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号市政府主楼1603房间,联系电话:86776680、86776685。 [文件1]附件1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单。
[文件2]  1-1.区、县(市)乡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申请单。
[文件3]  2.哈尔滨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
[文件4]  3.区、县(市)乡镇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备案表。 
[文件5]  3-1.区、县(市)乡镇财政补助事业单位考试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情况备案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