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完成机构改革新“三定”规定印发后平台登记工作

发布日期: 2010-12-29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地)、县(市)政府(行署)机构改革的意见》要求,在各地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前对其编制进行冻结,人员只出不进。按照省编委办《关于加强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市政府机构改革完成41个政府工作部门“三定”规定印发后,市编委办综合管理处立即将新“三定”规定文件扫描登记至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及时更新平台中政府工作部门名称,并调整平台中机构排序。同时,在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中导入机构改革后政府各部门“三定”文件,做好链接,为平台记帐工作做好准备。7月28日开始,对照机构改革后的“三定”规定逐一对41个政府部门的内设机构、编制、职数进行记帐登记,并理顺所属事业单位。8月初,全部完成41个政府部门的记帐登记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理顺工作,向省编委办申请解除编制冻结,恢复正常办理落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