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预算有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日期: 2016-02-22          

  第一部分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牵头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三定”规定和区、县(市)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市直各部门及区、县(市)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全市各级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分配及调整建议。
   (四)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市直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提出全市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公共事务管理职能认定意见。
   (五)审核市直机关各部门机构设置、调整及其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核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设立;审核各类开发区、保护区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
   (六)牵头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拟订全市各级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标准,审核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市属事业单位等科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和处级、科级领导职数的核定与调整;指导、协调市直和区、县(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区属事业单位等处级领导职数的核定与调整,县(市)属科级事业单位的设立、撤销、合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党政群等机关各部门内设机构处级领导职数的核定。
   (八)负责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指导区、县(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和管理。
   (九)组织实施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区、县(市)机构编制审批文件的备案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编制(岗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工作和机构编制数据库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市行政管理学会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部门职责,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共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秘书处、监督管理处、政府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党群机构编制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2016年纳入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共3个,分别是哈尔滨市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中心、哈尔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研究室和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干部培训中心。
   第二部分本级部门预算表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2、一般公共预算功分类支出表。3、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6、“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公共预算收支总表说明
   2016年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收支预算总表反映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收入来源及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总体情况。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预算总收入1443。94万元,预算总支出144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59万元,占预算总支出78。51%;教育支出6。5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0。45%;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87。4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6。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5万元,占预算总支出4。42%;住房保障支出152。51万元,占预算总支出10。56%。   二、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说明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总预算支出1443。94万元,按功能分类: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3。59万元,占总支出的78。51%。考虑到此类支出占财政拨款支出比重较大,构成较为复杂,因此分解到款级科目进行对比分析,具体说明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330。84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主要包括职工工资、临时人员(雇员)工资、个人取暖费、车改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工会经费等人员开支和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4。07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71%,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根据本单位的行政职能和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安排的项目经费。   3、事业运行支出290。43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62%,用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工资和日常工作运转方面的支出。   4、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98。25万元,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48%,用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6。54万元,全部用于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45万元,用于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离退休费和离退休公用支出财政拨款。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85万元,为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152。51万元,为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说明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总预算支出1443。94万元,按经济分类:
   1、工资福利支出535。55万元,主要安排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各项保险,雇员及长期临时工工资等支出
   2、商品服务支出533。94万元,主要安排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支出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工作经费。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2。41万元,主要安排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支出以及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住房保障支出。   4、其他支出112。04万元,主要安排建设机构编制电子档案数据库、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办公设备购置更新等用于其它资本性支出的经费。
   四、“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合计39。5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33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3。36%,较2015年预算下调0。0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26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6。64%,较2015年预算下调5。4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根据《2016府收支分类科目》和《2016部门预算编制手册》,对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作,支持各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指财政用于国家各级行政管理机关行使其职能所需的费用支出。
   五、事业运行支出: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教育支出:指国家用于教育方面的全部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就业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文件1]